1、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
2、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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