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审裁判不准离婚的,并不可以三审。但可以提出再审。且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以上的人民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高级人民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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