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伤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行政争议案件则由最初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处理,无论是劳动争议还是行政争议,都不能在本地打官司。
法律分析
异地工伤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不能在本地打官司。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属于行政争议案件的,也不能在本地打官司,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外地工人维权:保障劳动权益的挑战与机遇
外地工人维权是一个既面临挑战又带来机遇的重要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外地工人在本地就业的数量逐渐增加。然而,由于身份认同、工作环境、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差异,外地工人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包括难以获得合法工资、遭受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缺乏法律保护等。然而,外地工人维权也带来了机遇。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建立维权机构和渠道、加强劳动监督等措施,可以为外地工人提供更多保障和支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外地工人维权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一环。
结语
对于异地工伤案件的处理,根据劳动争议的性质,无论是劳动争议还是行政争议,都不能在本地进行诉讼,需要由相应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来处理。外地工人维权是一个重要议题,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外地工人在维护劳动权益方面面临挑战,但也带来了机遇。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建立维权机构和渠道、加强劳动监督等措施,可以为外地工人提供更多保障和支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外地工人维权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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