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侵权的免责事由,包括被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如果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或由第三人造成的,责任由相应的人承担。对于生态破坏侵权,同样适用这些免责事由。紧急避险人在采取措施时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总之,民法典对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进行了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侵权的免责事由有什么
侵权的免责事由有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损害事故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都有什么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三、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什么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法律规定有下列几种: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的免责事由包括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况。同时,损害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生态破坏侵权,同样适用上述免责事由。然而,紧急避险应当在必要限度内进行,否则紧急避险人需承担适当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断责任归属,确保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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