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仍享有法定探望权,对方有协助义务。拒绝探望子女是不合法的行为。探望方式、时间等由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可由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子女享有法定的探望权,而对方享有法定的协助义务,只要行使探望权无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对方不让探望子女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等事项,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决定,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后父母争夺孩子探望权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离婚后,父母争夺孩子探望权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解决办法主要依赖于法律程序和裁决。首先,父母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制定一份详细的探望计划,确保孩子与双方父母保持良好的联系。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并向提起诉讼。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考虑父母的能力、关系和孩子的需求,做出最终的决定。此外,专业的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建议和代理,帮助解决争议。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协商还是诉讼,都应以孩子的福祉为首要考虑,确保他们能够在离婚后保持稳定的情感和成长环境。
结语
离婚后,父母争夺孩子探望权是常见问题,解决依赖法律程序和裁决。协商制定详细探望计划,保持良好联系。不成功可法律援助、提起诉讼。考虑最佳利益原则,做出决定。专业律师提供建议和代理,解决争议。重要的是,以孩子福祉为首要,确保稳定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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