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监局罚款如何申诉
1、安监局罚款如何申诉具体方法如下:
(1)主动向提起诉讼;
(2)主动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上级部门反映;
(3)主动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计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安监局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明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4、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5、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6、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7、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8、安全培训机构将安全培训资质证书出借、出租,不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专职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9、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检查不合格继续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10、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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