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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责任履行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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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和特征,以及归责原则。民事责任承担可以采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方式,其中第6条和第8种是典型的合同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分析

一、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实现可以采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方式,这两种责任形式在《民法典》第179条中有所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其中第6条和第8种是典型的合同责任。修理、更换、重作的责任通常发生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所交付的物有质量瑕疵时。支付违约金的民事责任则是发生在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或法律规定违约金,义务人违约时。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二、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一)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存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不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行为,不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无因管理不给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行为,接受遗赠而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的行为等。

(二)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三、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民法上的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在刑法上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但在民法中,确立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不因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不同,不管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伤害,其承担的民事责任除了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案中无精神损害赔偿外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拓展延伸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在民事关系中,违反合同、侵害他益或者法律规定,导致他人受到损失或者受到侵害时,行为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 民事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有当行为人存在过错,即故意或过失行为,才可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过错,即使其行为导致了他人受到损失或侵害,也不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 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其中,行为人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导致他人受到损失或侵害的人;损害结果指他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侵害;违法行为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导致他人受到损失或侵害的行为;因果关系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3. 民事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停止侵害、停止违约行为、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这些种类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 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方式包括:诉讼、非诉讼、行政处理、仲裁等。其中,诉讼是最常见的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它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和解等,用于解决民事纠纷。行政处理和仲裁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行政关系和民事纠纷。

总之,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导致他人受到损失或侵害时,行为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具有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种类和追究方式的特征。在民事关系中,行为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过错行为,以维护他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方式,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其中第6条和第8种是典型的合同责任。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02-24) 第十九条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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