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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