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健康单位创建,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安溪县关于印发安溪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宗【20xx】9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认真学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为全镇干部职工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一)制度保障
1.成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
3.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4.至少每2年为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能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二)环境建设
1.室内外环境整洁。
2.单位为无烟单位。
3.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4.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每年至少更换4次。
5.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和称体重的场所和设施。
6.在适宜场所(如电梯口,楼梯转角处)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3.组建2个及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4.积极邀请公卫、临床、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参与单位健康活动,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30%以上职工参与。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或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制定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申报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向县防慢办提交创建申报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
根据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具体内容实施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按照建设方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县防慢办将在20xx年8月中下旬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命名为健康单位。
(五)长效阶段(长期)
巩固建设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健康支持环境的有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康单位创建是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建设,对全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有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责任,保证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做好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引导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创建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促进创建场所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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