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五华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入围招标项目(项目编号:YZ)招标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相关证明材料附投标文件中)以保证在招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我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八)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招标采购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九)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十)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十一)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及有关监督部门反映。
(十二)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十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十四)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十五)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六)主动接受并配合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七)承诺服务期内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保险入围企业签订协议,提供代办保险车辆索赔服务。
投标人:昆明市五华区汽车修理厂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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