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地下车位潮湿物业有没有责任 法律问题

地下车位潮湿物业有没有责任 法律问题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分析:

作为地下车库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物业公司未尽到最大的努力和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平时疏于对地下车库的排水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未及早采取措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在车场排水安全防护上存在过错,且未尽到通知挪车的义务,未能在洪流来袭时及时将车辆移除车库,因此,应当对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