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承揽人无强制性资质要求。但是,一般而言,为顺利完成定作人交付的工作,承揽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设备、技术和劳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