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形: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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