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人被 行政拘留 事件,根据法律规定, 打架斗殴 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 治安处罚 。同时根据双方的 过错责任 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 监护人 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
《拘留所条例》
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拘留所人民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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