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判决前提交证据看情况决定是否有效,一般开庭后不能再提供证据,除非在上诉或再审程序中作为新的证据进行提供,是有效的,非新证据无效。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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