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来源:百家汽车网


如果一方父母把房子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被视为夫妻间的赠予。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协商,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另一方个人,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对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配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另一方需要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分析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离婚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这笔财产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对另一方个人的赠与,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时,另一方需要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这是对其个人的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