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可以到、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或控告。由于不作为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申请机关给予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用户的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还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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