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驱逐出境谁执行

驱逐出境谁执行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分析:驱逐出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施;对外交人员,通常由驻在国外交部门宣布,是一种外交行为。驱逐出境由出入境管理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六十一条 对判处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省级机关在收到人民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后,应当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机关执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主刑执行期满后应当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省级机关在收到执行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转交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件后,应当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一级机关执行。我国已按照国际条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与豁免条例》的规定,对实施犯罪,但享有外交或者领事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或者不可接受并拒绝承认其外交或者领事人员身份,责令限期出境的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自动出境的,由凭外交部公文指定该外国人所在地的省级机关负责执行或者监督执行。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