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镇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事处或镇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社区公示7天后上报区、县(市)指定机构。复审合格的申请人需按照不同情况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还需根据已登记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通过联评或摇号等方式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法律分析
申请。户主或其委托一名家庭成员需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镇提交书面申请。
2、初审。事处或者镇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户建立档案,并将档案及申请材料一同上报区、县(市)指定机构;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3、复审和登记。区、县(市)指定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区、县(市)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复审合格的,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1)申请家庭户口在市区的,由区指定机构上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2)申请家庭户口在县(市)的,由县(市)指定机构直接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据规定,区、县(市)应当根据已登记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通过联评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拓展延伸
哈尔滨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根据《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 具有哈尔滨市户籍的家庭;
2.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如果家庭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向哈尔滨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获得保障性住房。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诚信申请,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不实,将取消保障性住房资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01-21)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 第三十五条 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标准迁建。
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由乡(镇)、村统一组织建设。
农村移民住房,应当由移民自主建造。有关地方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统一规划宅基地,但不得强行规定建房标准。
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04-29) 第三十 国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住房应当避让灾害易发区域,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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