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活污水排放的方式和方法如下:第一,城市的生活污水及其他工业、医院等污水是通过排污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江河湖海。第二,针对生活污水通过地下排放管道汇集到城市的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就排放到流经城市的江河中。第三,雨水等就直接排放,无需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第二十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区别是由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质情况(即环境要求)决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的主要区别是水质要求不一样。相比较综合标准的指标要求宽松一些,譬如第二类污染物中COD指标,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是100mg/l,二级是150,三级是排放城市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更为宽松,是500,或者某些行业,更高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九条 各级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县级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第1种观点: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等。其中,有机物是最主要的污染物,占总量的60%以上。生活污水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种重要污染源,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有机物是生活污水中最主要的污染物,占总量的60%以上,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有机物容易在水中分解,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缺氧,对水生生物造成威胁。氨氮也是生活污水的一种重要污染物,它来自于粪便和尿液等有机废弃物的分解,也来自家庭清洁用品和洗涤剂等人工污染物。高浓度的氨氮会导致水体酸化、富营养化等问题。总磷和总氮也是生活污水中的重要污染物,它们来自于家庭废水、农业污染和工业排放等。总磷和总氮的高浓度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大量繁殖,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生活污水中的这些污染物对环境有什么危害?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缺氧、酸化、毒化等问题,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水体富营养化会导致藻类过度繁殖,消耗水中氧气,使得其他生物难以在水中存活。水体缺氧和酸化会导致水生生物死亡和生态系统失衡。此外,生活污水中含有各种病原体和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也存在潜在威胁。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种类繁多,其中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是最主要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对水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应当加强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了对于水污染排放的和禁止,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禁止向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水源地区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其他污染物。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生活污水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种重要污染源,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有机物是生活污水中最主要的污染物,占总量的60%以上,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有机物容易在水中分解,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缺氧,对水生生物造成威胁。氨氮也是生活污水的一种重要污染物,它来自于粪便和尿液等有机废弃物的分解,也来自家庭清洁用品和洗涤剂等人工污染物。高浓度的氨氮会导致水体酸化、富营养化等问题。总磷和总氮也是生活污水中的重要污染物,它们来自于家庭废水、农业污染和工业排放等。总磷和总氮的高浓度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大量繁殖,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禁止向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水源地区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其他污染物。
第3种观点: 1、空气污染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仍为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烟尘。2、水域污染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种类有:有机有毒物质;无机有毒物质;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污染物;病源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我国城市及其附近河流仍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3、固体废物污染包括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4、噪声污染我国多数城市的噪声处于中等污染程度。5、土壤污染土壤的污染源包括烂施化肥农药,工业废水和废渣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等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例如,超过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标准,超种类、超量、超浓度排放污染物;未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措施而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致使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非法向大气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等等。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也在增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课题之一。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是违法的,乱排生活污水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城镇发展的过程中,小餐饮店违规排放污水行为屡见不鲜。很多景区附近的小餐饮店、农家都没有规范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随意排放餐饮污水,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含有餐厨垃圾和油脂的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或者直接将污水直排到附近水域,同时也容易引起水体黑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1、一级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3、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选取单项指标,分项进行达标率评价。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体,应分水期进行达标率评价,所使用数据不应是瞬时一次监测值和全年平均监测值,每一水期数据不少于两个。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总汞、砷、铅、六价铬、镉十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均应达到100%。其它各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应达到80%。【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3种观点: 排放污水是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排放污水的处罚条件,具体如下: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2、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3、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4、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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