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1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我们是做粉尘检测设备的,接触到较多相关的行业,及相关用户,一般建议值是30毫克左右,当然还是要根据当地环保局及自己公司情况为准。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粉尘的危害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危害,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所以,生活中,要远离粉尘,如果是工作性质无法避免,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50mg/m?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一般粉尘的污染当量值为4千克。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按照一般性粉尘确定大气污染物当量值。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放量÷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第1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我们是做粉尘检测设备的,接触到较多相关的行业,及相关用户,一般建议值是30毫克左右,当然还是要根据当地环保局及自己公司情况为准。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粉尘的危害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危害,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所以,生活中,要远离粉尘,如果是工作性质无法避免,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一般粉尘的污染当量值为4千克。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按照一般性粉尘确定大气污染物当量值。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放量÷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50mg/m³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1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1.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2.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3.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第五条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应对企业、事业单位报送的生产性粉尘危害分级结果,按工种或作业岗位数抽查10-25%进行确认,并建档造册。第六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人员,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人员,须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未经考核认证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工作。考核认证工作每四年复核一次。第七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仪器实行使用认可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仪器,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地、市级劳动部门的检测仪器,须经省级劳动行动部门认可。未经认可的检测仪器,不得用于分级检测。检测仪器认可工作,每年复核一次。第 有生产性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治理粉尘危害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保证粉尘危害逐年减少。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粉尘治理重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重点。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3种观点: 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工作场所大部分要求在0.5-4毫克每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以单位体积的粉尘含量来控制,一般是用每立方米排放物中的尘含量,即;g/m3 有的则以时间计,一般是控制单位时间内排出的粉尘总量,即;kg/h 理解为每小时最大允许排粉尘总量不许超过该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浮尘为规定对象的。【法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1) 总粉尘:指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是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飘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微粒,它能较长期地在大气 微电脑激光粉尘仪中漂浮,有时也称为浮游粉尘。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英文缩写为PM10。 2、降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大于10μm的固体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沉降到地面。 3、总悬浮微粒,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0μm的所有固体微粒。也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英文缩写为TSP。 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浮尘为规定对象的。法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1) 总粉尘:指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是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第1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我们是做粉尘检测设备的,接触到较多相关的行业,及相关用户,一般建议值是30毫克左右,当然还是要根据当地环保局及自己公司情况为准。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粉尘的危害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危害,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所以,生活中,要远离粉尘,如果是工作性质无法避免,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50mg/m?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作场所大部分要求在0.5-4毫克每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以单位体积的粉尘含量来控制,一般是用每立方米排放物中的尘含量,即;g/m3 有的则以时间计,一般是控制单位时间内排出的粉尘总量,即;kg/h 理解为每小时最大允许排粉尘总量不许超过该值。法律依据:《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3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我们是做粉尘检测设备的,接触到较多相关的行业,及相关用户,一般建议值是30毫克左右,当然还是要根据当地环保局及自己公司情况为准。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粉尘的危害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危害,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 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所以,生活中,要远离粉尘,如果是工作性质无法避免,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50mg/m?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2种观点: 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工作场所大部分要求在0.5-4毫克每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以单位体积的粉尘含量来控制,一般是用每立方米排放物中的尘含量,即;g/m3 有的则以时间计,一般是控制单位时间内排出的粉尘总量,即;kg/h 理解为每小时最大允许排粉尘总量不许超过该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第3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1.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2.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3.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第五条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应对企业、事业单位报送的生产性粉尘危害分级结果,按工种或作业岗位数抽查10-25%进行确认,并建档造册。第六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人员,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人员,须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未经考核认证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工作。考核认证工作每四年复核一次。第七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仪器实行使用认可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仪器,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地、市级劳动部门的检测仪器,须经省级劳动行动部门认可。未经认可的检测仪器,不得用于分级检测。检测仪器认可工作,每年复核一次。第 有生产性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治理粉尘危害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保证粉尘危害逐年减少。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粉尘治理重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重点。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3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1.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2.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3.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第五条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应对企业、事业单位报送的生产性粉尘危害分级结果,按工种或作业岗位数抽查10-25%进行确认,并建档造册。第六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人员,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人员,须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未经考核认证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工作。考核认证工作每四年复核一次。第七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仪器实行使用认可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仪器,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地、市级劳动部门的检测仪器,须经省级劳动行动部门认可。未经认可的检测仪器,不得用于分级检测。检测仪器认可工作,每年复核一次。第 有生产性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治理粉尘危害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保证粉尘危害逐年减少。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粉尘治理重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重点。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飘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微粒,它能较长期地在大气 微电脑激光粉尘仪中漂浮,有时也称为浮游粉尘。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英文缩写为PM10。 2、降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大于10μm的固体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沉降到地面。 3、总悬浮微粒,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0μm的所有固体微粒。也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英文缩写为TSP。 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50mg/m?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作场所大部分要求在0.5-4毫克每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以单位体积的粉尘含量来控制,一般是用每立方米排放物中的尘含量,即;g/m3 有的则以时间计,一般是控制单位时间内排出的粉尘总量,即;kg/h 理解为每小时最大允许排粉尘总量不许超过该值。法律依据:《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第2种观点: 允许粉尘浓度值为国家有关规程规定的,允许最高的粉尘浓度。不同厂房有不同的要求。一般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0mg/m3。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工作场所大部分要求在0.5-4毫克每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标准,要求也不尽相同, 有的是以单位体积的粉尘含量来控制,一般是用每立方米排放物中的尘含量,即;g/m3 有的则以时间计,一般是控制单位时间内排出的粉尘总量,即;kg/h 理解为每小时最大允许排粉尘总量不许超过该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第一条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第3种观点: 粉尘浓度标准为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每立方米。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到50毫克每立方米范围内。卫生标准对车间空气中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等作了规定。例如,车间空气中一般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则为2毫克/立方米。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样的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一般是有毒粉尘,浓度要求很低,就必须防护。例如化工、医药、二氧化硅等。低毒无毒粉尘,一般为有害粉尘,浓度不高于4毫克就必须佩带防尘面具。原则是,有毒粉尘,超微粉尘,选择N100等级防尘口罩,基本可以有效防护。粉尘浓度超出限值10倍以上,必须使用全面具防护或者主动供气式防护面具。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粉尘进入到人体内,可以能会引起不同的病变,如呼吸性系统疾病、局部作用、中毒等。1.长期过量吸入粉尘,会得尘肺,尘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吸入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由于吸入粉尘的质和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尘肺病的种类很多,其中下列12种被列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肺、水泥肺、云母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混合尘肺、铸工尘肺。2.危害比较轻的是粉尘沉着症,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续轻微纤维化,但对人体危害较小,换了工作环境后,病变可逐渐消退。3.粉尘的局部作用是指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引起的病变,如咽炎、喉炎、气管炎等,粉尘沾于皮肤上还会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等,吸入粉尘还会导致中毒,特别是吸入铅、砷、锰等有毒粉尘,会出现中毒现象。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第五条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应对企业、事业单位报送的生产性粉尘危害分级结果,按工种或作业岗位数抽查10-25%进行确认,并建档造册。第六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人员,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人员,须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认证。未经考核认证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工作。考核认证工作每四年复核一次。第七条 粉尘危害分级检测仪器实行使用认可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的检测仪器,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可;地、市级劳动部门的检测仪器,须经省级劳动行动部门认可。未经认可的检测仪器,不得用于分级检测。检测仪器认可工作,每年复核一次。第 有生产性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治理粉尘危害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保证粉尘危害逐年减少。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粉尘治理重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将Ⅲ、Ⅳ级粉尘危害列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重点。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产。
第1种观点: 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浮尘为规定对象的。粉尘种类:1、游离SiO2含量(%)2、呼吸性粉尘浓度(剂量/m3)3、煤尘:≤55.04、岩尘:5~102.5/10~301.0/30~500.5/≥500.25、水泥尘:<101.5,煤尘(游离SiO2含量有效地的防治粉尘的措施如下:一、进行改革工艺过程,变革制造电子设备,是避免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应从生产工艺设计、电子设备自由选择,以及产尘机械在出厂前就应有达到防尘要求的电子设备等各相环节做起。如使用封闭式风力管道运送,负压吸砂等避免粉尘飞扬,用无矽物质代替石英,以铁丸喷砂代替石英喷砂等。二、湿式作业是一种经济易行的避免粉尘飞扬的有效地措施。凡是可以湿式制造的作业亦可使用。例如,矿山的湿式凿岩、侵蚀巷道、净化进风等,石英、矿石等的湿式粉碎或喷雾洒水,玻璃瓷业的湿式拌料,铸造业的湿砂造型,湿式开箱清砂,化学清砂等。三、密闭、吸风、除尘,对无法采行湿式作业的产尘岗位,应休用密闭吸风除尘方法。凡是能产生粉尘的主设备均应尽量密闭,并用局部机械吸风,使密闭电子设备内维持一定的负压,避免粉尘外逸,取出的含尘空气必需经过除尘净化处理,才能排泄,防止水污染大气。四、卫生保健措施。防治粉尘对人体身体健康的危害,第一步措施是歼灭或降低发生源,这是最显然的措施。其次是减少空气中粉尘的浓度。最后是降低粉尘转入人体的机会,以及减低粉尘的危害。卫生保健措施归属于防治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归属于辅助措施,但仍占据最重要地位,它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对受到条件容许一时间粉尘浓度达不到允许浓度标准的作业,操作者配戴适合的防尘口罩就成为最重要措施。防尘口罩要滤尘率、透气率高,轻巧,不负面影响工人视野及操作。开展体育锻炼,留意营养,对增强体质、提升抵抗力具备一定意义。此外应留意个人卫生习惯,遵从防尘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配戴防尘口罩不上岗操作的制度。2:就业前及定时身体检查。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必需进行健康检查,目的主要的找到粉尘作业就业禁忌证及作为身体健康资料,定时身体检查的目的在于后期找到粉尘对身体健康的伤害,找到有不应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时,第一时间调回。3:在各种粉尘作业的环境下安装在线式粉尘浓度检测仪,进行预警主要作用是预防粉尘浓度过高遇到明火容易发生爆炸,在粉尘爆炸前做出警告提醒,进行及时处理,另外一个就是预防粉尘浓度过高,人体长期吸入过多,导致肺病。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第2种观点: 法律客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地方各级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七十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城市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浮尘为规定对象的。法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1) 总粉尘:指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是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第1种观点: 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浮尘为规定对象的。粉尘种类:1、游离SiO2含量(%)2、呼吸性粉尘浓度(剂量/m3)3、煤尘:≤55.04、岩尘:5~102.5/10~301.0/30~500.5/≥500.25、水泥尘:<101.5,煤尘(游离SiO2含量有效地的防治粉尘的措施如下:一、进行改革工艺过程,变革制造电子设备,是避免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应从生产工艺设计、电子设备自由选择,以及产尘机械在出厂前就应有达到防尘要求的电子设备等各相环节做起。如使用封闭式风力管道运送,负压吸砂等避免粉尘飞扬,用无矽物质代替石英,以铁丸喷砂代替石英喷砂等。二、湿式作业是一种经济易行的避免粉尘飞扬的有效地措施。凡是可以湿式制造的作业亦可使用。例如,矿山的湿式凿岩、侵蚀巷道、净化进风等,石英、矿石等的湿式粉碎或喷雾洒水,玻璃瓷业的湿式拌料,铸造业的湿砂造型,湿式开箱清砂,化学清砂等。三、密闭、吸风、除尘,对无法采行湿式作业的产尘岗位,应休用密闭吸风除尘方法。凡是能产生粉尘的主设备均应尽量密闭,并用局部机械吸风,使密闭电子设备内维持一定的负压,避免粉尘外逸,取出的含尘空气必需经过除尘净化处理,才能排泄,防止水污染大气。四、卫生保健措施。防治粉尘对人体身体健康的危害,第一步措施是歼灭或降低发生源,这是最显然的措施。其次是减少空气中粉尘的浓度。最后是降低粉尘转入人体的机会,以及减低粉尘的危害。卫生保健措施归属于防治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归属于辅助措施,但仍占据最重要地位,它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对受到条件容许一时间粉尘浓度达不到允许浓度标准的作业,操作者配戴适合的防尘口罩就成为最重要措施。防尘口罩要滤尘率、透气率高,轻巧,不负面影响工人视野及操作。开展体育锻炼,留意营养,对增强体质、提升抵抗力具备一定意义。此外应留意个人卫生习惯,遵从防尘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配戴防尘口罩不上岗操作的制度。2:就业前及定时身体检查。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必需进行健康检查,目的主要的找到粉尘作业就业禁忌证及作为身体健康资料,定时身体检查的目的在于后期找到粉尘对身体健康的伤害,找到有不应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时,第一时间调回。3:在各种粉尘作业的环境下安装在线式粉尘浓度检测仪,进行预警主要作用是预防粉尘浓度过高遇到明火容易发生爆炸,在粉尘爆炸前做出警告提醒,进行及时处理,另外一个就是预防粉尘浓度过高,人体长期吸入过多,导致肺病。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飘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微粒,它能较长期地在大气 微电脑激光粉尘仪中漂浮,有时也称为浮游粉尘。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英文缩写为PM10。 2、降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大于10μm的固体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沉降到地面。 3、总悬浮微粒,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0μm的所有固体微粒。也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英文缩写为TSP。 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粉尘卫生标准均是以浮尘为规定对象的。【法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1) 总粉尘:指可进入整个呼吸道的粉尘,简称总尘。技术上是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一般粉尘的污染当量值为4千克。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建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按照一般性粉尘确定大气污染物当量值。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放量÷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排放量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PM10的年平均和 24 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其一级标准分别是40g/m3、50g/m3,其二级标准分别为70g/m3、150g/m3;PM2.5的年平均和 24 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其一级标准分别是15g/m3、35g/m3,其二级标准分别为35g/m3、75g/m3;TSP的年平均和 24 小时平均排放浓度限值,其一级标准分别是80g/m3、120g/m3,其二级标准分别为200g/m3、300g/m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粉尘排放浓度标准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别的,规定是在15-50mg/m?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程度三级是重度危害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1 生产性粉尘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1.2 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 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劳动的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飘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μm的固体微粒,它能较长期地在大气 微电脑激光粉尘仪中漂浮,有时也称为浮游粉尘。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英文缩写为PM10。 2、降尘,系指大气中粒径大于10μm的固体微粒,在重力作用下,它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沉降到地面。 3、总悬浮微粒,系指大气中粒径小于100μm的所有固体微粒。也被称为总悬浮颗粒物,英文缩写为TSP。 法律依据:《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四条 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GB5817-86《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每年进行一次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检测建档,并将分级结果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无分级自检能力的,应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代为分级检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程度三级是重度危害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2种观点: 生产性粉尘属于呼吸类职业病范畴危害因素。生产性粉尘是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颗粒物,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职业性有害因素。生产性粉尘可分类为:矽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他粉尘。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和粉尘的化学成分、浓度以及粉尘颗粒的大小有密切关系。接触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多种职业性疾患,如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可引起矽肺;而含铅、锰有毒物质粉尘可引起相应类别的中毒;棉、麻、谷物等有机粉尘可引起鼻炎、咽炎、气管炎和过敏反应等。中国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可以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1、革:工艺改革,生产设备革新;2、水:湿式作业;3、密:尘源密闭;4、风:密闭抽风除尘,防止粉尘飞扬;5、护:接尘劳动者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送风头盔等护具;6、管:对防尘设备、个人使用防尘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7、教:对接尘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卫生培训;8、查: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粉尘浓度检测、评价,做好接尘劳动者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综上所述,生产性粉尘属于职业危害因素中的化学因素;生产性粉尘属于呼吸类职业病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防止粉尘危害是防止发生尘肺病的有效途径。粉尘作业防护措施包括:1、工艺措施: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采用新技术。避免选用危害较大的原材料或生产工艺路线。工艺设备和生产流程的布局使主要工作地点和操作人员多的工段位于车间内通风良好和空气较为清洁的地方,有严重粉尘污染的工段应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2、湿式作业:将物料的干法破碎、研磨、筛分、混合改为湿法操作,在物料的装卸、转运过程中往物料上加水,减少粉尘的产生和飞扬,在车间内用水冲洗地面,墙壁、设备外罩、建筑构件,能有效防止二次扬尘。3、建筑措施:建筑的合理设计,使防尘效果显著增加,还能减少防尘投资。4、密闭措施:密闭尘源,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劳动强度,避免粉尘与人体直接接触。5、通风除尘:各行业通风除尘设备的改进更新,通风除尘系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6、个体防护措施:从事人员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面具、防尘头盔、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第九条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防止粉尘危害是防止发生尘肺病的有效途径。粉尘作业防护措施包括:1、工艺措施: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采用新技术。避免选用危害较大的原材料或生产工艺路线。使主要工作地点和操作人员多的工段位于车间内通风良好和空气较为清洁的地方,有严重粉尘污染的工段应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2、湿式作业:将物料的干法破碎、研磨、筛分、混合改为湿法操作,在物料的装卸、转运过程中往物料上加水,减少粉尘的产生和飞扬,在车间内用水冲洗地面,墙壁、设备外罩、建筑构件,能有效防止二次扬尘。3、建筑措施:建筑的合理设计,使防尘效果显著增加,还能减少防尘投资。4、密闭措施:密闭尘源,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劳动强度,避免粉尘与人体直接接触。5、通风除尘:各行业通风除尘设备的改进更新,通风除尘系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6、个体防护措施:从事人员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面具、防尘头盔、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第九条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末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防止粉尘危害是防止发生尘肺病的有效途径。粉尘作业防护措施包括:1、工艺措施: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采用新技术。避免选用危害较大的原材料或生产工艺路线。工艺设备和生产流程的布局使主要工作地点和操作人员多的工段位于车间内通风良好和空气较为清洁的地方,有严重粉尘污染的工段应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2、湿式作业:将物料的干法破碎、研磨、筛分、混合改为湿法操作,在物料的装卸、转运过程中往物料上加水,减少粉尘的产生和飞扬,在车间内用水冲洗地面,墙壁、设备外罩、建筑构件,能有效防止二次扬尘。3、建筑措施:建筑的合理设计,使防尘效果显著增加,还能减少防尘投资。4、密闭措施:密闭尘源,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劳动强度,避免粉尘与人体直接接触。5、通风除尘:各行业通风除尘设备的改进更新,通风除尘系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6、个体防护措施:从事人员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面具、防尘头盔、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第九条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1种观点: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有:1、对呼吸系统的影响:粉尘对机体影响最大的是呼吸系统损害,包括尘肺病、粉尘沉着症、上呼吸道炎症、肺肉芽肿和肺癌等肺部疾病;2、局部作用:粉尘作用于呼吸道粘膜,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皮肤长期接触粉尘可导致阻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金属粉尘还可引起角膜损伤、浑浊;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3、全身中毒作用。含有可溶性有毒物质的粉尘如铅、砷等,可在呼吸道粘膜很快溶解吸收,导致全身中毒,呈现出相应毒物的急性中毒症状。生产性粉尘的防护:1、切断粉尘进入呼吸系统的途径。依据不同性质的粉尘,配载不同类型的防尘口罩、呼吸器,对某些有毒粉尘还应配戴防毒面具;2、是阻隔粉尘对皮肤的接触。正确穿戴工作服,有的还需要穿连裤、连帽的工作服、头盔、眼镜等;3、是禁止在粉尘作业现场进食、抽烟、饮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程度三级是重度危害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生产粉尘属于化学危害因素。“粉尘”是一种通俗地对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颗粒物的总称。粉尘是一种气溶胶,固体微小尘粒实际是分布于以空气作为胶体溶液里的固体分散介质。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叫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能较长时间漂浮在生产坏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但最突出的危害表现在肺部。生产性粉尘的主要来源有:1、固体物料经机械性撞击、研磨、碾轧而形成,经气流扬散而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2、物质加热时生产的蒸气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形成的烟尘。3、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形成的烟。综上所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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