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形如下:一、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二、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规定予以确定。三、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规定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要为交通事故负全责的行为主要有追尾碰撞前车、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逆向行驶等。一、车祸自己没责任怎么办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己方无责: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车辆拐弯被撞谁的责任车辆拐弯被撞,拐弯车辆一般为全责。具体责任认定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等情况确定。如果是路口,那么直行车辆应该让进入路口正在拐弯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三、直行闯红灯停止线扣分吗?可以继续通过,不会算闯红灯,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当进入直行等待区后变红灯的,此时已经过了停止线,因此是应该可以继续通行的,不应该算闯红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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