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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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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公婆的财产媳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分。如果儿媳丧偶了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分割公婆的遗产,或者是公婆将遗产遗赠给儿媳的。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丧偶儿媳能否继承公婆遗产儿媳不一定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律规定对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明确表示遗产归女婿所有,那么儿媳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儿子健在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有权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女儿的继承权大还是儿媳妇女儿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都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儿媳不是公婆遗产的继承人,但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遗产。所以说,女儿和儿媳的继承权不能进行对比。三、丧偶的儿媳究竟对公婆有没有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我国法律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如果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2种观点: 您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因此,公公婆婆没有权利分割。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2、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存在争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即可。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公婆是否过世跟公婆财产的由来。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不能互相继承遗产的。公公婆婆在世的财产更不能分割。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对共同共有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物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以对共有物进行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物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应当将共有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3、折价赔偿。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共有财产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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