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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权力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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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直属机构。前身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成为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二十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乡村振兴局,直属机构。前身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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