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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流产丈夫要解除关系是否需要给解除关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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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离婚案件一方给予另一方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定范围内包括家事补偿制度、生活困难补偿,但该二者都属于补偿,法定的赔偿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妻子流产的一般不属于法定赔偿事由,但可以基于协商进行商定,另外如妻子流产与丈夫的过错行为有关系的,可追究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流产不可以作为索要离婚赔偿的条件。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因为男方婚内出轨,伤害了女方的感情,导致女方主动流产或者是女方因为情绪激动而流产的,这个时候女方一般无法主张赔偿。原因在于这种情况,既不属于法定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女方也没有办法证明流产和男方的过错有直接的关系。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流产不可以作为索要离婚赔偿的条件。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离婚流产不能要精神补偿,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说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离婚赔偿。但是夫妻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离婚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因为男方婚内出轨,伤害了女方的感情,导致女方主动流产或者是女方因为情绪激动而流产的,这个时候女方一般无法主张赔偿。原因在于这种情况,既不属于法定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女方也没有办法证明流产和男方的过错有直接的关系。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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