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扎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严格依法办案,接受社会监督。办案过程中,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其次是抓住关键,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立案、现场调查取证、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纸质文书材料跟踪记录留档,整个执法过程都阳光透明。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处理投诉案件时,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办案过程。最后是执法严明,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案件处罚理三分离制度案件处罚审批制度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的合法、规范。在对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法律依据: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第五条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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