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11、或者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体行为有:1、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3、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4、破坏选举秩序5、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6、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7、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8、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9、聚众破坏选举秩序 10、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11、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12、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13、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14、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15、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16、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17、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8、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9、寻衅滋事 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2种观点: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11、或者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体行为有:1、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3、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4、破坏选举秩序5、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6、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7、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8、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9、聚众破坏选举秩序 10、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11、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12、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13、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14、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15、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16、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17、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8、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9、寻衅滋事 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2种观点: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11、或者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治安处罚是一种行政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治安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以及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将不再处罚。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2、违法事实和证据;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5、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警告。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第七条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另行规定。第 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法律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第十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11、或者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一、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如何认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出于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符合以下特征:一是,行为主体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二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法故意。即行为人对于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持故意的心理状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几个行为人相互明知在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是过失的违法,比如在施工中过失破坏了电力设备等,不能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几个行为人虽然是故意违反治安管理,但是没有共谋,只是各自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不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三是,几个违法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法行为人各自的行为都是在他们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围绕共同的侵害对象,为实现共同的违法目的而实施的。他们每个人所参与实施的违法行为,都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完成某一违法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第十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二、你好,问一下对几个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如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每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具体分为起组织、指挥、领导作用,起主要的作用,起次要或者辅助的作用等。由于每个违法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决定了对他们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轻重也有所不同。起到的作用越是主要,受到的处罚也越重,起到的作用越是次要,受到的处罚也越轻。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几个行为人要分别处罚,不能只根据违法行为的后果、社会危害以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行为人给予相同的处罚,而要同时考虑每个人所起的不同作用,区别对待,分别予以处罚,以体现错罚相当的原则。三、针对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否要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中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这是考虑到醉酒后的人并未丧失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醉酒导致其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在醉酒前应当预见到自己酒后的行为和后果,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是由于自己主观的过失造成的,应当对自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责。四、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如何处罚?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资较大的行为,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应对参赌人员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符合《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构成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应以罪定罪量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一般来说,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在实施违反行为时起主要作用的,应当受到较重的处罚;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应当受到较轻的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是指两人或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同行为具的特点:第一,主观方面,各个主体都有共同的故意。第二,客观方面,主体上必须共同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处罚,是指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根据他们的违法情节,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罚。对起主要作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起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行为人应当区别对待,分别处罚。起主要作用,是指组织、策划、领导、指挥的人,按照他所参与的全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应当比照处罚最轻的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起辅助作用的人,应当在比照起主要作用的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本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教唆,是指以劝说、煽动的方法故意唆使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胁迫,是指用威逼、强制的手段,迫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诱骗,是指用引诱、欺骗的方法,使他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三种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处罚,即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同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践中,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是有不同的,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有策划者、组织者,有参与者,有教唆者,有被教唆、被胁迫、被诱骗者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第十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2种观点: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11、或者为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具体行为有:1、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3、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4、破坏选举秩序5、聚众扰乱单位秩序 6、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7、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8、聚众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9、聚众破坏选举秩序 10、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11、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 12、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 13、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 14、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15、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16、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17、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8、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19、寻衅滋事 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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