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如下:1、警告,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行为人认错态度较好;2、罚款;3、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4、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怎样1、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人员当场处罚;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1)传唤,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机关的询问。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4)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国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4)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3种观点: 一、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治安处罚的种类如下:(1)警告。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2)罚款。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3)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二、治安处罚算案底吗受过治安处罚不算有前科行为。有前科或者说是有案底一般指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记录,治安处罚不属于这个范畴。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1、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刑事:(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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