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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询问证人时间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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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询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询问和讯问的区别是什么询问和讯问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2、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3、问话对象不同。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4、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2种观点: 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视情况而定: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2、情况复杂、依照相关规定可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24小时内必须通知家属。询问和讯问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询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的作用;2、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3、问话对象不同。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4、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讯问笔录是在刑事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的刑事侦查手段,因此,制作讯问笔录一般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须用传票,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传唤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并要依法送达。受传唤的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询问证人地点、方式、程序、讯问证人笔录作了规定,但是对询问证人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12个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第九十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越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诉法对询问证人的时间没有性规定,只有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和拘传的时间规定。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越过12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询问证人不得超过12小时。证人在被询问时具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时可以通过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3种观点: 1、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证人就案件情况以言词方式进行调查询问的一种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询问证人地点、方式、程序、讯问证人笔录作了规定,但是对询问证人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致法律规定不严密。2、如果在非法律规定的场所对证人进行询问的话,很容易导致出现证据真实性遭到质疑的情况。所以在进行证人的询问时,最好是在法律规定的地点进行。一、定案依据运用规则:言词证据是由当事人、鉴定人等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其真实性和使其具有证明力,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运用规则和依据:合适方法1、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陈述人能够如实I冻述,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收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并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知道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提供证据的条件。收集言词证据一般应以口头询问的方式进行,使陈述人按照感受的案件事实的顺序进行陈述,切忌诱导、暗示。对被害人、证人和鉴定人,应告知其有义务如实提供证据,并讲明作伪证和虚假陈述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辨认也是一种收集言词证据的方法一是一种特殊的讯问或询问此外,收集言词证据应及时进行,以防止陈述人因时间久远而淡忘或遗忘。在证据的保全上,也要根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一言词证据,一般是以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证人当事人可亲笔书写证词或供词,也可以录音、录像的方式加以记录。主客观因素2、对言词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时,要着重审查言词证据在形成过程中有无影响其真实性的主客观因素,如被害人是否因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夸大事实;证人、鉴定人有无因为与当事人有亲疏关系等而故意作虚明或鉴定,陈述人感受案件事实时客观环境的好坏,如光线的明暗、势的高低一天气的变化等,以及是否受到威胁、引诱或者刑讯“.等等。第三,在法庭调查阶段,言词证据通过讯问_询问或宣读等方式提出,对案件的查证和对全部证据的审查,都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即:应当众进行口头讯问,交叉询问和辩论、质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不允许仅用案卷中的书面材料来认定案情和作为判决的依据。二、证人证言有哪些情形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证人证言有以下这些情形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九十条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五)询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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