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拘留有饭吃的。无论是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拘留所和看守所均不会收取住宿费、餐饮费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具体吃什么法律没有规定,饭菜质量一般不太好,能不能饱是个问题,就更别谈是否可口了。被拘留期间是管饭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具体吃什么法律没有规定。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行政拘留,在行政拘留所工作时间内,可以向被执行拘留的违法行为人送衣服等生活必需品,但不能送吃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家属是不能探视、会见的,可以委托律师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吃的,日常用品会经过狱警的检查,可以存点钱,拘留所里面都有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拘留有饭吃的。无论是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拘留所和看守所均不会收取住宿费、餐饮费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具体吃什么法律没有规定,饭菜质量一般不太好,能不能饱是个问题,就更别谈是否可口了。被拘留期间是管饭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具体吃什么法律没有规定。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行政拘留,在行政拘留所工作时间内,可以向被执行拘留的违法行为人送衣服等生活必需品,但不能送吃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家属是不能探视、会见的,可以委托律师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吃的,日常用品会经过狱警的检查,可以存点钱,拘留所里面都有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拘留有饭吃的。无论是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拘留所和看守所均不会收取住宿费、餐饮费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具体吃什么法律没有规定,饭菜质量一般不太好,能不能饱是个问题,就更别谈是否可口了。被拘留期间是管饭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具体吃什么法律没有规定。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第3种观点: 一、拘留所可以送吃的东西吗1、拘留所是否可以送吃的东西,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到拘留所探视,但应当按照拘留所规定时间和地点,吃的东西不能送,可以送一些衣物等生活用品;(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可以送吃的,日常用品会经过狱警的检查,可以委托律师会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第三十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二、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人有可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3、两者的会见权。羁押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患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给刑事拘留的人犯关钱物,但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在看守所羁押的人犯是没有多少开资渠道的,并必要送很多钱,只有零花钱就可以了。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送去。拘留是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给刑事拘留的人犯关钱物,但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在看守所羁押的人犯是没有多少开资渠道的,并必要送很多钱,只有零花钱就可以了。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留所可以送生活必需品进去,包括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洗面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不可以送进去。拘留10天不需要送太多,足够被拘留人换洗就可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留所可以送生活必需品进去,包括内衣内裤,牙膏牙刷毛巾。洗面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不可以送进去。拘留10天不需要送太多,足够被拘留人换洗就可以。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后人在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也可携带一部分现金在拘留所内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工作人员是会转交给被拘留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第1种观点: 一、拘留期间送钱被拘留人知道吗知道的;看守所给犯人打钱,是有上帐手续的,一般是三联单,即底联、上帐联和给犯人一联,而且要求上帐亲友签字,因此,犯人可以看到打钱人姓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二、犯罪被刑事拘留多久才能放出来根据当前我国刑事拘留的程序,一般被刑事拘留后,最长期限是10天。按刑事拘留的具体程序,具体如下:1、一般情况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要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批准逮捕。并且,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的时间=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时间=37=102、案情重大复杂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可以延长1至4日提请人民批准逮捕,要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的时间=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时间=371/4=11/143、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机关决定逮捕时,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的时间=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时间=730=37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般当事人的亲属是可以为犯罪嫌疑人送钱,如果是转账拘留中心会为每个犯罪嫌疑人制作一张银行卡,得到银行卡后就可以通过打款处理,如果是现金,就需要把现金交给看守所保管,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处理,当事人都是知道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吃的,日常用品会经过狱警的检查,可以存点钱,拘留所里面都有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拘留所是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给刑事拘留的人犯关钱物,但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在看守所羁押的人犯是没有多少开资渠道的,并必要送很多钱,只有零花钱就可以了。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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