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车子在别人名下,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车子在别人名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提出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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