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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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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的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因此,我国实际上采用的是后一种立法模式。但根据《民诉意见》第6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此外在我国,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委托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各自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我们进行证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真实性的时候,仅仅是出具授权委托书是不够的,我们一般是需要亲自将授权委托书递交给或者是将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如果是当事人实在不方便的话,也是可以通过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来进行签订授权委托书来进行证明的。一、民事诉讼委托代真实性如何确定委托诉讼代理,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名义,在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委托方当事人利益的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发现,委托诉讼代理制度的运行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1、如果当事人既不出庭,也不与工作人员联系或者见面的情况下,委托代理人持有虚假的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到进行诉讼,将有可能出现委托代理人恶意诉讼的情况。2、委托代理人如果不与工作人员见面或者联系,无法确定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无法确定委托的意思是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应当对授权委权托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确定民事诉讼中委托授权书的真实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委托人与受托人亲自到提交授权委托书或者到履行委托手续。因为在诉讼存续期间,被代理人可以变更诉讼代理人及其权限,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并由人民通知对方当事人。2、委托授权书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这样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将公证书及委托授权书提交,从而确定委托授权书和委托的真实性。3、由第三人证明委托书的真实性。有些委托人在外地或国外,路途遥远,来为不便,委托人可在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书写委托授权书,从而证明委托诉讼系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2种观点: 1、诉讼代理权基于委托人的授权而产生;2、诉讼代理事项和诉讼代理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由委托人决定;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有诉讼行为能力。一、委托书是委托合同吗不是。委托书双方地位不平等,而委托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委托书,是指委托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其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而法律服务合同,取决具体的于合同内容,可以被定性为不同的合同类型。授权委托书是比较强势的权力的。而委托合同,它具有合同最本质性的特征。二、合同授权委托书是多少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委托人各持一份。在诉讼中,合同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并为被代理人提起诉讼的证明文件。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但是,在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也可能有授权的法律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委托期限必须说明起止时间,不写起止时间容易引起争议;2、特别授权委托书是公民之间的,应当进行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三、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2、授权委托书;3、身份证明文件;4、证据材料等。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2、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对行为能力没有。3、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4、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很多权利可以自己行使,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都有。诉讼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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