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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预定租车位,但是不租了,押金还退嘛

来源:百家汽车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位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因为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但是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2种观点: 一、车位定金不给退咋办1、车位交定金不给退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解决:(1)双方协商。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定金问题向提起诉讼。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想买了算违约吗1、如果交了定金后,没有签订合同的,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是交付定金方不愿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3、如果是接受定金方不签订合同的,则交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第3种观点: 一、买车位定金能退吗1、买车位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因为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担保属性就导致了其在原则上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是因对方的过失造成无法按约定获得车位的,则可以主张对方双倍返还定金。2、法律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二、购买车位的流程有哪些1、买家挑选合适的车位;2、与专家协商价格,并签订车位买卖合同;3、办理车位产权过户登记。

第1种观点: 一、车位定金不给退咋办1、车位交定金不给退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解决:(1)双方协商。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定金问题向提起诉讼。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想买了算违约吗1、如果交了定金后,没有签订合同的,属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是交付定金方不愿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3、如果是接受定金方不签订合同的,则交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位租赁合同不需要交押金,如果小区收取车位租赁合同押金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 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 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 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 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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