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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自主决定权利,包括什么?不知道的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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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在接受诊疗活动时,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患者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医疗权、疾病的认知权、知情同意权、诉讼权与获得赔偿权、要求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而不包括患者的经济免责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指具有行为能力并处于医疗关系中的患者,在寻求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经过自主思考,就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有权自主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务人员;2、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生命危急、神志不清不能自主表达意见可由患者家属决定;3、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指定的药物、检查、处理或治疗,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4、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等。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在接受诊疗活动时,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隐私权、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患者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医疗权、疾病的认知权、知情同意权、诉讼权与获得赔偿权、要求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权。而不包括患者的经济免责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指具有行为能力并处于医疗关系中的患者,在寻求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经过自主思考,就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有权自主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务人员;2、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生命危急、神志不清不能自主表达意见可由患者家属决定;3、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指定的药物、检查、处理或治疗,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4、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等。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主决定权的内容:(一)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医务人员;(二)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特殊情况下如病员生命危急、神智不清可有家属决定;(三)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 (四)有权决定出院时间。但患者只能在医疗终结前行使本次权利,并需要签署书面声明,说明病员的出院与医疗单位判断相背;(五)有权决定转院治疗,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情况下,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在临床医师的充分说明和理解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六)有权根据自主原则自付费用与其指定的专家讨论病情;(七)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制定的药物、检查、处理或治疗,并知道相应的后果;(八)有权自主决定其遗体或器官如何使用;(九)有权享受来访及与外界联系,但应在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十)其他依法应当由病员自主决定的事项。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2种观点: 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指具有行为能力并处于医疗关系中的患者,在寻求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经过自主思考,就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医生或者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享有的医疗自主决定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第3种观点: 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指具有行为能力并处于医疗关系中的患者,在寻求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经过自主思考,就关于自己疾病和健康问题所作出的合乎理性和价值观的决定,并根据决定采取负责的行动。,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有权自主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法和医务人员。,(二)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生命危急、神志不清不能自主表达意见可由患者家属决定。,(三)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指定的药物、检查、处置或治疗,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四)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五)有权决定出院时间。但患者只能在医疗终结前行使此权利,且必须签署一项声明或说明,说明病员的出院与医疗单位判断相悖。,(六)有权根据自主原则自付费用与其指定的专家讨论病情。,(七)有权决定转院治疗,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在临床医师的充分说明和理解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八)有权享受来访及与外界联系,但应在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九)有权自主决定其遗体或器官如何使用。,(十)其他依法应由患者自主决定的事项。,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举措、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以在家属不签字情况下手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举措不宜向患者告知情况的,应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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