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回到过去的人,要么是遗忘,要么是对那段历史几无了解。那个时代,机关和企事业人员的确是由单位包干,住公家房,享受公费医疗和退休金。但这种生存和安全保障只是建立在均贫的基础上,人们只能勉强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没有更高更多的要求。即使如此,这种短缺经济的日子也并不幸福,一家三代挤在几平米的屋子里,商店里买东西须凭粮票、肉票、油票和布票,为了不排长队还得走后门。记得1975年我在重庆一所中专学校读书,每逢周二才有一次肉吃,四川话叫作“打牙祭”。友谊商店倒是商品丰富,但那是对外国人和高级干部开放的,普通中国人不得入内。
对多数人而言,过去的社会的确是公平的,但那是在一个贫穷的基准上。事实上,今天许多人的不满却是建立在更高层次的物质需求上,即是在同比过去更高的当今社会平均值相比较。毫无疑问,今天社会的不公平和差距有目共睹,社会普遍缺乏安全感,人们对现实的不满是完全正当的。但是,如果因此就极力美化过去,那实际上是出自一种均贫的冲动,因为比共同贫穷要难得多。这种想法的实质是:一个社会如果不能让穷人变富,那就得让富人变穷,这才是公平的社会。
甚至有人认为,宁可没有今天的个人自由,也要有过去的安全保障。即使这自由仍是有限的,这保障是非常低微的。民众意识从来是以功利为标准,这种想法不足为奇。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曾讨论过这个问题。在《卡拉玛佐夫兄弟》里,作家借宗教大法官的口宣称,在自由与面包之间,多数人宁愿选择面包,也不愿选择自由。因为自由不仅不能当面包吃,甚至也是一个个人无力承受的负担。因此,只要承诺给民众面包,民众就会放弃自由。即使他们后来发现,兑现承诺只是把人民的面包抢下来又分给他们,他们也会心存感激。正如宗教大法官所说,这种安全保障是“建立在奇迹、秘密和权威之上”。
这则寓言有各种解读,我从中读出的是:自由不能直接提供安全保障,但没有自由最终就一定会没有保障。哈耶克从功利角度解答了陀氏的问题,他认为,由于知识分散于社会各个成员,保持自由状态可以使每个人从他人的知识中获利,“即从总体观之,自由将释放出更多的力量,而其所达致的结果一定是利大于弊。”而宗教大法官的依据则是,存在一个全知全能的机构或个体,他不仅能够知道所有影响我们当下需求的因素,而且还能够知道所有影响我们未来需求的因素。如果真是这样,自由的确就没有意义了。
问题在于,这个机构或个体的组成不是神,而是人。他无法做到全知全能,同时还有自己的需求。因此,他的保障承诺是靠不住的。而当民众将自由交付出去,命运就不再掌握在自己手中。此时的保障已经变成了施舍,要么必须感谢,要么无须兑现。这一点,我们是否还希望继续证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