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开户银行账号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2、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
3、每月25-28日,银行会进行扣款。当月扣款不成功的,次月5日至20日之间,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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