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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大学生返乡的创业的优惠

关于国家对大学生返乡的创业的优惠

河北:石家庄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最高可提供10万元担保贷款

有条件县()、区对创办的小微企业推行 零收费

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环境,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住所登记实行形式审查。允许 一址多照 集群注册

落实定向减税,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

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行 零收费 ,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

返乡创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担保贷款

石家庄市将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贷款最高额度不超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石家庄市将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做好返乡创业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

石家庄为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和教育保障,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不断提高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完善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机制。

天津:派发 红包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为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天津推出多个 红包 。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的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为了给广大学生创业者和创客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天津还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校众创空间。

2016年,天津全市每所高校至少建成1个众创空间,全市高校众创空间超过55个,形成一批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校众创空间。

允许高校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扶持。

山东:青岛大学生回乡创业可享最高45万贷款

随着创业工程的启动,青岛市人社局、黄岛区、阿里巴巴农村事业部将分别从办公场地、补贴贷款、设备配备、电商培训等方面入手,为大学生返乡创业提供优惠。

据了解,大学生返乡创业可享受市人社局提供的办公经营场所减免、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2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以及农村电商创业导师 一对一 帮扶等一揽子优惠。

此外,黄岛区农工委还为返乡创业合伙人提供6000元的办公经营场所补助。阿里巴巴农村事业部则为农村淘宝合伙人免费配备电脑等软硬件设备和店铺装潢以及电商培训等。

湖南:长沙大学生创业最高可申请贷款10万元

为鼓励大学生就业,长沙制定了求职补贴。在长高校中,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的有就业意向并积极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获得每人8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长创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有经营场地,创业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江西:11条措施支持大学生回乡创业

江西从平台搭建、创业主体、财税扶持、优化服务四个方面,推出11条措施,进一步优化大学生、青年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潮。

平台搭建方面,针对青年创业者反映的办公场地贵、企业招工难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各级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用房可按规定优先用于打造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小镇等青年创业孵化平台。

创业主体方面,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高职3-6年,本科4-7);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青年 互联网+ 创业,建设特色赣货网上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财税扶持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从201510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20万元)扩大到30元以内(30万元)

优化服务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青年创业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 代储代发代投 服务。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所在地给予每年30%的补贴。

广东:支持大学生回乡创业的三大优惠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

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 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

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全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汇总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哈尔滨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 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 绿色通道 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实行房租补贴机制 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平方米 天、第二年补贴0.5/平方米 (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 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资助一批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1亿元。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 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凡在建邺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 大学生创业园 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

陕西:高校毕业生可接受SYB模块培训( 创办你的企业 ),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在开业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再按800/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提供开业过程中的信息咨询,指导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个人自主创业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扶持。

山东:扩大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支持范围,通过财政奖补支持,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提供优良的创业平台。

安徽合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为大学生提供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内蒙古: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业态创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拉萨: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预计将于20166月完工建成,届时,拉萨市的大学生们可以在孵化园内直接享受到减免场租费等多项 红包

乌鲁木齐:在天山区建创业孵化基地,既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给予帮扶,还让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实习,为他们今后的创业积累经验。

国家对在校大学生的创业的优惠

大学生创业国家优惠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出台了许多优惠,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大学生创业优惠大盘点

一、创办市场主体基本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创办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

(1)需准备的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经营者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申请:

1.申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2.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受理: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2.个人独资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企业住所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从事法律、行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申请: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受理、审查和决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合伙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法律、行规或者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须提交有关批准文;

(十一)法律、行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十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农民专业合作社

(1)需准备的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规或者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申请: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5.有限责任公司

(1)需准备的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住所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办理流程:

()申请: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受理: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审查和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发照: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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