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后可以带孩子走,孩子随抚养方一起生活,抚养方应当尽抚养子女义务,为孩子提供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如果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者子女与其生活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另一方是可以向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同时另一方应当担负部分抚养的费用,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