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一、普通过月了怎么作废
超过当月了,所以不能在开票机直接作废。可以通过以下操作作废隔月:①让购买方到税务局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税务局会根据《申请单》开具《通知单》②根据《通知单》到税务局开具红字专用,在开票机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必须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可直接作废的情形有:
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帐。
二、房东不给开该怎么办
房东不给开的,那么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开票。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约定房东开具,那么房客是可以提出要;2、但是如果房客需要承担开票的所产生的税金。除非合同中约定了房东向房客提供房租。一般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三、工程内容怎么开
工程开具应该由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申请表》一份,
然后提供申请代开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提供付款方(建业公司)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或建安合同,还有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一个人名义代开,只需要身份证即可)。
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当场办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