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规定,被羁押人员无须自行支付个人的伙食等费用,但在实践中如亲属提供费用,被羁押者能在看守内购买其他较高标准的伙食。拘留所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机关提请本级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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