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超过500万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这是强制性的,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从年销售额50万元和80万元标准提高到年销售额50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