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 ,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的包装制作要求,出具设计效果图,该效果图经过甲方签字确认后,由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 的制作及安装。
2、制作要求及材料要求(详见合同附件1)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结算方法
以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大包干的方式承包本项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中已包括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和责任的一切费用,但不包含施工、展示期间的用电、用水、清洁费用,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审批费用及合同之外新增加项目的费用。
第四条 制作及安装的工期时间
1、工程工期为 日(以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的次日起计算)。
2、在安装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签证(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准),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比如不按时提供场地,接通水电,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审批未通过等原因;
(2)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等)。
第五条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1、按国家及江苏省无锡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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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双方确定的制作方法和制作材料、制作内容进行制作和验收。
3、工程竣工后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至甲方之日起,甲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 _元(大写 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3、甲方支付每阶段合同价款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等值;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因甲方原因无法开据的除外)。
第七条 保修期
保修期:钢结构部分为一年,画面部分为三个月,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非乙方人为破坏除外)。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完成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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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清理、平整安装现场,提供施工条件及用水、用电。
2、甲方派_____为该项目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约定制作施工和各项技术资料,负责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3、甲方若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4、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付款。
5、提供乙方开工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场地管理的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落实防火及安全生产措施。
2、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和约定的材质、尺寸和位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围挡的制作安装工程。
3、保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时清理现场的施工垃圾。
4、施工及免费维护期间,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人为破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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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__1_‰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4、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导致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守约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违约方在收到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 3 个工作日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违约方时生效(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当日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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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日;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以人手交递方式送达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以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公告发出后第五日为送达日),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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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4、本条及其相关的义务和利益在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 年内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或即使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的,且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所有事件,包括因变更或命令、天灾、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如果因为乙方未采取减轻损害的行动而导致甲方的损失增加,增加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当立即相互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合同各方有权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5、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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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 无锡市 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六条 其他
1、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期满,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 5、本合同一式 _份,甲、乙双方各执 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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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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