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__届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区、市、县四级纪委全会精神,为确保全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市、县四级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目的,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教育倡廉、活动倡廉、典型树廉、节日督廉和家庭助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各领域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支持。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要围绕党的纯洁性的要求,依托大宣教整体合力,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宣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广泛开展党的、__届六中全会、中纪委__届七次全会和区、市、县纪委全会、县党代会精神及反腐倡廉的宣传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反腐倡廉理论水平,切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理论根基。
2、加强纪检工作宣传报道。围绕全镇反复倡廉工作重点,明确宣传主题,注重反映镇纪委工作举措和成效,通过各种形式的报道,充分发挥宣传报道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通报、考核机制,纪委将每季度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1、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镇纪委将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轮训,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勤廉指数”测评。结合县委“走千家、进万户、送温暖、解民忧、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在全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发扬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主题教育活动。
2、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六个一”活动。今年,自治区纪委将9月份定为“廉政文化建设月”,开展“六个一”活动,我镇将以廉政“四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村(居)宣传活动,创建东位、永清、政权三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新银社区为廉政文化示范社区。在机关,设置反腐倡廉屏保、悬挂有关廉政文化警示语,弘扬廉洁主旋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社区,设置醒目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标牌、廉政公益广告、警言警句、诗词、故事等为内容的`廉政文化宣传长廊,有廉政书架,有居民廉洁公约等。在家庭,制发家庭助廉承诺倡议书,评选廉洁家庭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农村,各村制作廉政文化教育宣传墙,配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书籍,形成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3、推进党员干部日常性廉政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开展以观廉政警示片、听廉政报告会、读廉政教育书、写读书思廉心得体会、测廉政知识成绩等为载体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结合城乡综合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基层站所干部爱岗敬业、党风党纪、宗旨观念、勤廉为民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观摩学习,旨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社会风尚
1、深化廉政文化“五进”工作。充分利用我镇文化资源,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文化基地,着力推进“勤廉文化”3
建设。结合“勤廉为民”五好镇,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结合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村监会组织建设等工作,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结合“勤廉为民”五好社区创建,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结合家庭助廉和“廉内助”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结合民族文化进清真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清真寺。
2、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按照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和区、市、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标准,大力加强示范点创建工作,我镇培育东位村、永清村、政权村、新银社区三个有特色、有内涵、高标准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各村要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领导负责创建制度,积极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争创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切实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全镇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各村(居)(主任)、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反腐倡廉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形成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
4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和工作机制。
(三)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法。要围绕镇、部署的中心任务,在把握全局、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善于开辟新途径,用于拓展新领域,在重点工作上求突破,抓特色,出亮点。凡是在创新工作中抓出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报送镇纪委。
(四)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督查。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要明确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每季度末,镇纪委将对各村(居)、各办公室(中心)进行日常督查、专题检查,对重视不够导致工作开展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
最新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最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北京市20xx年纠风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工作载体,以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手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新四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朝阳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严格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小金库治理,严肃查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对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办校教师从业行为,坚决杜绝校中校、校中班等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教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二)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以推动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中的乱加价、乱收费和商业贿赂等行为。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区药监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
(三)加强对救灾援建物资资金的监管
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救灾援建物资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围绕援建中心任务,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四)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卫生局、区纠风办
(五)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公布修订收费项目目录。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
(六)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强农惠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农经办、区农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法制办
(八)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要任务和要求:纠正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九)继续深化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
(十)继续深化治理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深入开展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市药监朝阳分局
最新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和“市民化”待遇,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和优质服务新的要求,以“三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联管服务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构建流动人口“无盲区”、“一体化”卫生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有力促进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机制。在认真调查摸底,掌握流出人口、流入人口集中地点,通过县、乡(镇)发函,签订县、乡(镇)两级《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明确界定流出地与流入地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做到常态化服务管理。20xx年10月份前,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议,县级层面不少于50家,乡镇不少于250家,形成县乡互织的双向服务管理协作网络。
(二)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加强沟通和配合,定期交流流动人口协查反馈信息,协查反馈及时率达到100%,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形成区域协作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流出人口、流入人口计生协会。搭建流动人口与县乡、村居沟通联系桥梁,更好地做好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卫计服务和便民维权。同时,充分发挥“四自”作用,加强自我服务管理。20xx年10月份前,创建流出人口计生协会不少于30家,流入人口10家。
(四)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从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小孩入托入学、奖励优待和就业保障等方面,保证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待遇,流出人口、流入人口享有均等化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4月)
起草工作计划方案、“双向”服务管理合同文本和相关制度,并组织乡村干部进行讨论,使之更加完善和利于工作推动和开展;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精心部署和安排,并就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9月)
1.清理登记流动人口。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居、工厂、居民小区、各类市场,全面普查登记流出、流入人口,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基础账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签订“双向”管理协议。制定出台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的性规定,以协议书形式明确界定双方责权利,便于互相督促和检查。以县卫计委或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名义,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外县、乡(镇)发去公函和协议书,分别与他们签订《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协议书》,建立区域双向协作关系,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和具体人员,形成县乡“立体交叉”的“双向”服务管理协作网络,促进常态化服务管理。
3.组建计生协会网络。建立健全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所在地计生协会建设,做到流动人口协会进企业、进商贸市场、进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使之成为沟通联系、村居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开展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卫计服务和便民维权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四自”作用,加强自我约束和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信息化建设。配齐配强乡村流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他们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将网络延伸到村级,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普及和应用程度,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加强沟通和配合,定期交流互馈流动人口协查信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5.开展均等化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三同”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类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让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服务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通过查阅基础台账、签订的协议书、信息系统和其他相关服务管理资料,听取汇报,以及实地调查等方法,综合评定工作完成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成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朱绍中同志任组长,石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生服务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规定时限要求,强化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稳步实施,抓好落实。
(二)抓好信息核查。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全员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的比对和系统调整完善工作。依托国家PADIS系统和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及时上传或反馈协查信息,为区域协作提供信息化平台支撑,实现流动人口信息互联互通。
(三)推进区域协作。一是完善双向管理措施,不断改进和强化对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区域协作制度。与相关市、县、乡及时签订协议,开展区域协作,及时对流动人口卫计工作进行协商、通报和反馈,实现“两地”信息交换和服务管理工作的衔接,在个案信息通报、婚育证明办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技术服务项目落实、行政执法等方面,落实协作工作责任。三是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通过协作双方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清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宣传教育、卫计服务等活动,切实提高区域协作服务管理水平。
(四)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制定出台均等化服务配套办法,落实均等化服务保障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及时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二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措施,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和困难家庭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生产、生活帮扶和计生优惠等均等化优质服务。三是加强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所在地计生协会建设,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村(居)民自治,指导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孕情随访等跟踪服务。四是落实国家规定的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对群众来电、来函和投诉案件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杜绝恶性案件发生。
(五)严格奖惩兑现。委将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活动结束,进行全面评比验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取前三名,授予“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服务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同时,评定出先进个人10名,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