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属于倒装句。
2、“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中的“于”是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本句翻译:曾经向穆、曹两个善才学习琵琶。
3、倒装句定义为了强调、突出等语用目的而颠倒原有语序的句式叫做倒装句。在倒装句中,颠倒了的成分可以恢复原位而句意基本不变,句法成分不变。现代汉语中常见的倒装句有主语和谓语倒置,定语、状语和中心语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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