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主要区别:象形、指事是“造字法”;会意、形声是“组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
主要联系: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主要是是“造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六书说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理论,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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