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百家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对方户口不肯迁走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户口不肯迁走怎么办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分析: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应依据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Copyright © 2019- baijiahaobaidu.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